碳費開徵收入60億 彭啓明:地方政府依計畫補助

▲新任環境部長彭啟明專訪。(圖/記者林敬旻攝)

▲碳費開徵後,2026年預估收入約新台幣60億元。針對地方政府呼籲要一定比例給地方,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根據好計畫提供補助。(圖/記者林敬旻攝)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環境部長彭啓明17日在環境部召開臨時記者會,針對碳費相關議題進行說明。他強調,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碳費收入將進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用於補助地方政府。然而,根據《財政紀律法》規定,不得訂定固定的經費額度或比例,因此無法承諾具體的分配金額。彭啓明進一步解釋,「碳排放」與「空氣污染」不同,碳費主要向排碳大戶徵收,這些資金將優先用於需要調適氣候遽變的區域,而不是單純依照課徵碳費較多的地區來分配。

碳費將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彭啓明指出,碳費收入將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並表示「溫管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案」,並希望力拚於今年底完成修訂;而有關碳費課徵相關費率及草案,預計今年底前公告,並於2025年1月1日開徵、2026年中繳納。預估2026年起,每年碳費收入約新台幣60億元,目前碳費費率預告期已滿,預計10月底前可正式公告。

碳費收入 一定比例補助地方政府

針對地方首長呼籲碳費收入應留一定比例在地方。彭啓明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是中央、地方合作,碳費主要是支持地方來推動減碳,中央會與地方站在一起。

他強調,《氣候法》已明確規定,碳費收入將會納入補助地方政府,畢竟,許多氣候變遷的應對措施都需要地方政府的執行。環境部除了會主動協助地方進行氣候調適與採用有效的減碳方法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也會幫助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弱勢民眾。

他提到,減碳主要是重視區域性調適,若採固定比例分配,可能會與一些弱勢族群產生互斥的情況,但若地方政府提出優秀的計畫,一定會優先補助,因為全世界的調適基金都不是走平均分配的路線。

碳排(碳排放) ≠ 空污(空氣污染)

彭啓明指出,碳費的收取來源為大量排放碳的企業,而碳費的使用將以最有效的減碳方式為主,並積極進行氣候調適。他強調,碳費的目標是要以減碳最有成效為目標,並幫助因應氣候變遷造成的弱勢,例如:可能會受到海水倒灌影響的嘉義或整個西南邊沿海地區。他認為,這些地區需要一些調適方案,碳費應該可以提供幫助。

彭啓明進一步強調,「碳排放」與「空氣污染」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並非碳排放量大的企業就一定污染嚴重。他以科技產業為例:碳排放和用電量可能相當高,但卻「非常乾淨」。因此,不能以污染源所在地去思考碳費補助比例或用途,否則,對已受氣候變遷衝擊且亟需經費挹注的地區,將容易產生排擠影響。他表示,政府會從台灣整體發展的角度進行考量,公正轉型也是碳費使用的另一個重要目標。

關鍵字: ESGSDGs碳費氣候法碳排空污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got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