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條款

用電大戶別抵賴! 環團點名:台積電、台玻未承擔比例原則的責任

環團指控經濟部對2021年上路的「用電大戶條款」,未積極管控之外,至今亦未公布檢討報告。今(30日)偕同立委邱顯智、陳琬惠,於立法院召開用電大戶條款環團獻策記者會,提出民間版本的用電大戶條款建議書與5大訴求;現場,環團更直接點名台積電、台玻集團等前茅的用電大戶,未承擔合於比例原則的綠電責任。

幫用電大戶開方便門逃避氣候責任 環團指控:經濟部必須檢討

面對台灣再生能源推動遲緩、國際能源大漲,環團呼籲經濟部公布最新調整「用電大戶條款」草案,與過去兩年的成效總檢討報告,並於30日偕同立委邱顯智、陳琬惠,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版本的用電大戶條款建議書與5大訴求,包括擴大管制範圍、綠電義務履行量提高至用電量20%、強調自建發電等。此外,綠色和平狀告經濟部的台灣首宗氣候訴訟案,指控經濟部未對用電大戶積極管控,方便企業逃避氣候責任,將於4月12日開庭。

每度電成本3.8卻賣2.6元! 民團:慷全民之慨補貼用電大戶

經濟部2021年實施《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下稱《用電大戶條款》),環團不滿規定過於寬鬆,昨(4日)赴經濟部抗議,並提出下調認定門檻、提高義務量、鼓勵自建發電設備、提升2030年用電大戶義務為實際用電量30~60%等4大訴求,要求經濟部嚴管用電大戶。民團表示,台電已虧損嚴重,每度電成本3.8元卻以2.6元賣用電大戶,有補貼大戶之嫌。經濟部能源局則現場允諾1個月內邀環團溝通、釐清訴求,將盡可能給予初步回應。

用電大戶條款2年總體檢 5大傳產屋頂光電設置率不到4%

綠色和平在2022年底發布《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兩年體檢:五大傳產集團屋頂光電盤查》研究報告,檢視經濟部《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下稱《用電大戶條款》)上路兩年的具體成效。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小組表示,此研究根據臺灣日照特性、地狹人稠以及成本考量等綜合因素,聚焦以屋頂型光電作為用電大戶條款上路兩年的體檢項目,分析臺灣企業規模、用電量、碳排放量極具代表性的5大傳統產業集團:台塑、遠東、中鋼、台玻、統一,在廠區之屋頂光電設置狀況、發電潛力與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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