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紅樹林。(示意圖/記者彭懷玉攝)
記者潘姿吟/台北報導
環境部於4月16日公告「紅樹林植林」與「海草復育」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若獲通過審查,企業將可藉由此取得碳權,引發熱議。對此,學者普遍肯定藍碳減排一定程度上的效益,但相較全國排放量,減緩幅度有限。學者建議,政策制定應審慎評估生態影響,並優先採取減排等根本性措施,確保實際減碳效益,而非一昧期待藍碳對淨零排放目標的貢獻、自欺欺人,帶頭「漂綠」。
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終身特聘教授林幸助表示,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的碳匯,只計算森林,未計算海洋與土壤之貢獻量。根據2023年的研究,紅樹林與海草床的碳吸存能力,每年約4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若能納入碳匯將有助台灣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不過他也提醒,復育地點須符合原生長條件,並嚴密監控生長範圍,避免影響鄰近生態。他強調,方法學中均有嚴格規定,復育需使用本土物種,且不得改變周遭水文環境,且只有經由管理監測方式,才能產生碳抵換額度(俗稱碳權)。
海洋大學海洋環境與生態研究所副教授曾筱君則提醒,紅樹林植林或復育海草床最大的風險是外來種的移入,同時因為由人工挑選與種植,而可能造成種植/復育的品種過於單一,降低了生物多樣性;此外,極端氣候事件(颱風、洪水等)亦可能影響碳權投資和取得,建議採長時間尺度評估碳權和抵換機制。此外,她提到碳抵換工具與可直接交易的碳權,在規範、交易機制和管理方式上仍有所不同,應納入國家整體「碳經濟」的框架中一同討論與全盤規劃,以避免重複計算(double counting)。
中山大學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助理教授林巧雯認為,海草床復育有益生物多樣性,但紅樹林恐影響底棲生物;而楊磊教授則呼籲,當務之急是減少任何濕地受污染,維持碳匯功能。
台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助理教授蕭友晉指出,自然碳匯的量測仍有許多政策法規難題待解,本階段不宜高度期待碳權;而謝正義副教授則分析,台灣每年排放的溫室氣體總量為約2.9億700萬公噸,透過紅樹林植林或復育海草床來減少台灣碳排量是杯水車薪,此外,他提醒,目前各種測量方法都有侷限性,主要是自然界的環境及生物本就存在歧異度,要依此準確估計碳吸存量其實很難。
部分學者更質疑,紅樹林對台灣濕地生態的衝擊,呼籲審慎評估介入措施,並主張優先恢復原生棲地。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劉少倫引述《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的評論文章,提醒目前所提倡的藍綠碳方案,對於全球氣候暖化控制在1.5度以下的目標而言,僅屬於緩慢而不切實際的解決方案。
最後,劉少倫再次強調,實現淨零排放的關鍵,在於迅速減少由化石燃料排放所導致的長期升溫效應,而非短期內在有限土地上一手推動藍綠碳發展,另一手卻犧牲自然棲地以維持高耗能產業發展。這種方法只會使高碳排放企業得以藉此逃避社會責任,犧牲環境以追求經濟利益。如果無法認識到迅速降低化石燃料使用(如天然氣和煤炭)的重要性,則所謂的藍綠碳僅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手段。
▲學者呼籲,減少任何濕地受污染,維持碳匯功能。(示意圖/記者彭懷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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