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良好的風域建設風機,讓台灣推動再生能源能更穩健。資誠:離岸風電產業站在十字路口,政府扮演關鍵角色。(圖/資料照)
記者潘姿吟/綜合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於2022年底公布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第1期競標最終得標及容量分配結果,共計3GW裝置容量將於2026年及2027年併網發電。7個雀屏中選的風場中,外資佔多數,包括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丹麥)、科理歐(Corio/澳洲)、北陸能源(Northland Power/加拿大)、風睿(Synera/美國)、法國電力(EDFR/法國)、及天豐新能源 (Skyborn/美國) ,而本土參與者/開發商代表則有力麗及台亞。
不過,得標只是第1步,得標開發商將面臨的挑戰,主要是與政府的正式開發合約,若未能順利簽署定案,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就還在關鍵抉擇的十字路口。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再生能源事業服務副總經理蔡宗達認為,第3階段區塊開發的政策補貼及開發容量不如過往彈性,如:無台電躉購費率、供應鏈國產化要求提高、單一開發商開發容量上限,開發商將面臨了上有鍋蓋下有鐵板的情況,相當棘手。
他觀察,在供應鏈國產化政策下,本土供應鏈量能是否成熟,尚待時間驗證,此外,國產化相關罰則也未做最後拍版定案,這對得標開發商最終是否簽署行政契約,埋下了隠憂。
從此次各得標風場最終得標價格為每度新台幣0元或0.01元,可以瞭解,開發商將不再以售電予台電為唯一目標,取而代之的是透過簽訂企業再生能源購售電合約(CPPA),售電給一般企業或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對此,如何審慎分析再生能源市場需求、選定適合的再生能源需求方、評估轉供規則及餘電比例,以協商合約條件、儘速完成CPPA簽署,已然成為開發商之當務之急。
除上述提到的挑戰,蔡宗達強調,風場能否順利興建的關鍵在銀行融資。離岸風電的高度資本密集及鉅額資本支出,主要集中於開發期及興建期,不論國營銀行、民營銀行或外商銀行,各銀行的業務政策及資源、歸戶授信限額及產業集中度風險、專案經驗及專業人力取得等,都是銀行內部審批時,需一一克服的複雜議題。
而當中,不論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或資產負債表融資(Corporate Loan),銀行對於還款來源的風險都將進行重點評估。在以現金流為評估架構的「無追索權專案融資」,風場專案公司唯一還款來源有僅向再生能源承購方(Offtaker)收取的售電收入。
因此,在目前國際原物料高漲、通膨率上升、國產化採購等成本持續提高的負擔下,所簽訂的售電費率除了決定風場對開發商是否具投資性外,對銀行而言,則是評估融資的關鍵因素。
蔡宗達特別提醒,再生能源承購方的信用風險,將是銀行審查是否承作專案融資的重點之一。目前,銀行放心承作長達20年或以上專案融資的再生能源承購方只有台電及台積電,至於其他業者,將考驗銀行可接受的信用條件或雙方皆認同的折衷融資條件,如可於1至2年間順利取得銀行融資,將是開發商考量能否簽訂行政契約的評估重點。
除檯面上已參與的開發商之外,蔡宗達表示,尚有許多未投資的外資雖已摩拳擦掌但仍在靜觀其變中;此外,在中鋼及亞泥之後,亦有其他本土大型集團企業正在謀定而後動。
然而,在風場可投資性、行政契約內容、CPPA售電費率及再生能源承購方的信用風險、風場可融資性、利率及原物料成本不斷攀升等需解決的難題下,得標開發商或準開發商們正站在抉擇的路口。
所有的抉擇,影響的不只是離岸風電政策開發目標及產業上下游發展,更影響了台灣中長期再生能源及淨零政策目標的可達成性,亦攸關著台灣各產業未來所需的再生能源供給是否充足、以及台灣在全球淨零趨勢下的整體競爭力能否維持或提升。
蔡宗達建議,政府身為政策的制定者,若能在這關鍵的時刻,對開發商、產業供應鏈、銀行業者、再生能源承購方給予最大的支持及發揮最重要的影響力,勢必能帶領台灣離岸風電產業進入下一階段的大成長期。
▲離岸風電為高度資本密集及鉅額資本支出,主要集中於開發期及興建期。上圖為沃旭能源大彰化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圖/沃旭能源提供)▼下圖為海能風電完成首支風機併網並成功送電。(圖/海能提供)
小辭典(資料來源:台灣經濟研究院)
「追索權」(recourse):當投資專案無法完工商轉或償還貸款之本金與利息時,債權人向專案發起人(sponsor,即開發商)請求現金或非屬本專案資產之額外擔保品的權利。
「無追索權」:提供融資的銀行並無獲得專案發起人對貸款的擔保,僅有該專案的資產作為擔保品。
「有限追索權」:專案發起人承諾在特定條件下,將會增資採取行動,以保障貸款的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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