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害!」污染大戶 經濟部「壞榜樣」2家、上市公司1家

▲▼2023年第五屆環境金害獎「政府責任未善盡,遏止污染成空談」。(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

▲2023年第5屆環境金害獎「政府責任未善盡,遏止污染成空談」。(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

 記者潘姿吟/台北報導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公布2022年空污、水污嚴重違規的企業名單,從違規事實嚴重性、總裁罰金額與次數綜合評量,頒發第5屆「環境金害獎」。今年的得獎單位有5度獲獎的國營事業「中油」、去年也獲獎的「經濟部工業區服務中心」、政府工程承包商「臺鍍科技」,及肉品加工龍頭「大成」(1210)。

綠盟指出,這些企業連續多次獲得金害獎,顯示單純靠環保機關裁罰,無法完全遏止污染發生,必須依賴相關主管機關,如:經濟部、公共工程委員會等,將遏止污染納入政策規劃,並加強具實質嚇阻力的法規規範。期待政府能認真檢討,提出有效的管理方案和政策工具,降低污染的同時也引導企業往低碳、永續的方向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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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五屆環境金害獎「政府責任未善盡,遏止污染成空談」。(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

▲每年「金害獎」都會從環保署前一年度的環境裁罰紀錄中,整理年度污染大戶。2023年金害獎共有4家得獎企業!(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說明金害獎的評選過程,該獎項是從去年違規裁罰中選出違規金額和次數最高的前10家企業,再根據違規嚴重程度進行評選。曾虹文強調,要能判斷企業違規的嚴重程度,需要依賴多年前環保署公開裁罰事由的推動。

她指出,令人驚訝的是,仍有企業的違規事由未被公開。例如,位於台中大里的宏悅工業是一家電鍍廠,去年水污違規金額最高且被判定違規情節重大,但台中市政府只揭露了違反的法條。由於綠盟無法確定具體違規原因,因而無法頒發獎項。因此,聯盟要求台中市政府解釋無法公開裁處事由的原因,並立即如實公開所有裁處企業的違規事由。同時,也呼籲環保署盡責監督,要求資訊公開不佳的地方政府盡快改善。

今年金害獎除了公布得獎企業,也特別關注污染排放,並將金害獎的觸角延伸到永續議題!特別請到立法委員洪申翰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怡均,從政府管制與國際趨勢分析產業如何因應低碳與淨零轉型,

本次金害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共有4大訴求:

1、針對國營事業,經濟部應要求強化環境資訊揭露、確實撰寫永續報告書,並要求訂定淨零碳排目標,設定符合巴黎協定要求的減碳期程。

2、對於工業區內廠商的污染管理,經濟部應訂定環境零違規目標,並公開違規被裁罰的源頭企業,及其違規原因。此外,經濟部也應依據各工業區產業特性,在2050淨零碳排原則下,訂定階段性減碳目標,並依據減碳目標更新基礎設施、規劃輔導方案。

3、低碳採購的部分,有鑑於公共工程委員會未能掌握臺鍍近年公共採購參與狀況,應徹底盤點公共工程承包商與分包商名單,並完整掌握這些廠商近年環境與社會法規遵循狀況。

4、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明確規範,違反環境法規情節重大之廠商,一定期間內不得承包或參與分包公共工程,並將低碳採購納入政策規劃,促進政府供應商永續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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