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於澎湖進行水下淨海,呼籲臺灣政府擴大海保區。(圖/綠色和平提供)
記者潘姿吟/台北報導
經過將近20年的協商,聯合國終於通過保護全球海洋的《全球海洋公約》確保「30x30 目標」,也就是全球將於 2030 年前保護至少30%海洋,反觀台灣,卻連最基本的《海洋保育法》都尚未進入立院,綠色和平呼籲行政院、海委會和相關立委們,不可說一套做一套,海洋資源是台灣重要的資產,一定要跟上國際腳步,立即通過海保法。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表示,通過《全球海洋公約》是全球保護海洋的里程碑,但台灣卻連最基本的《海洋保育法》都還沒進入立法院。去年,台灣政府在帛琉主辦的第7屆「我們的海洋」(OOC)大會上明確承諾要通過《海洋保育法》,迄今承諾都無法兌現。
▲▼綠色和平在台灣持續倡議《海洋保育法》,並在全台各地推廣海洋教育,呼籲民眾一起關注海洋生態危機。(圖/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多年來倡議全球制定《全球海洋公約》,為海洋設立足夠的保護區,並於特定公海海域內,明文禁止捕魚、採礦、傾倒廢料等破壞性活動,保護海洋生物和棲息地。鍾孟勳表示:「綠色和平在台灣也持續倡議《海洋保育法》,並在全台各地推廣海洋教育,呼籲民眾一起關注海洋生態危機。然而,政府卻從 2019 年拖延到現在,法案現還卡在行政院內,仍未送進立法院,漠視海洋危機心態可見一斑!」
隨著海洋生態危機愈趨明顯,劃設保護區的呼聲逐年攀高,目前已有超過100個政府支持2030年前保護至少30%海洋的目標,鄰近臺灣的日本、印尼,以及澳洲等14國承諾於2025年以永續方式管理100%水域;瑞典丹麥、德國則向歐盟委員會提案,在4個海洋保護區內設立禁漁區。
▲綠色和平行動者於聯合國大樓外力促各國領導者通過《全球海洋公約》。(圖/綠色和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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