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通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將交付立院審議。(圖/翻攝自管碧玲臉書)
記者潘姿吟/綜合報導
推動海洋事務刻不容緩,新任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力促海洋三法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最後的協調,陸續排入行政院會。行政院2日召開新內閣首次院會時,確定通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主要內容有兩大範疇:「統合各部會海洋事務」及「建構產業扶助架構」,與10大亮點政策工具,並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什麼是《海洋產業發展條例》?
為促進海洋產業發展、兼顧環境永續目標,《海洋基本法》在2019年通過,明訂必須制定「海洋三法」:《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委會在2022年6月宣示當年完成「海洋三法」立法,但卻遲遲未有進度,逾期超過半年,直到今年日前政院拍板通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成為首部通過行政院核定者,此次草案將賦予海委會「海洋產業政策統合協調」的角色。
總統蔡英文曾在2018年4月28日出席海洋委員會成立揭牌典禮時強調,海洋是台灣最重要的出路,並提示「配合政策,推動海洋產業」之努力方向,期打造「生態永續」、「海域安全」、「產業繁榮」之優質海洋國家。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立法目的,在於海洋產業政策統合及海洋產業事務協調之效,進而達到打造優質海洋產業發展環境,並兼顧環境永續利用。
「統合各部會海洋事務」範疇,3大亮點政策工具:
1、整合所有海洋資訊,成立海洋資料庫。
2、明定政府應寬列預算,推動海洋產業發展。
3、各部會向海洋事業新增收取的償金、費用,應每年提撥部分金額進海洋發展基金。
「產業扶助」範疇,7大亮點政策工具:
1、建立海洋產業投資的優惠融資管道及信用保證機制。
2、協助設置海洋產業園區或劃設海洋產業專區,給予輔導與協助。
3、給予海洋事業適當的獎勵、補助的法源。
4、鼓勵大專院校培養人才。
5、研發與人才培育投資,依法減免稅捐。
6、國內未具而需國外輸入的機器設備於一定期間免關稅。
7、得成立法人推動海洋產業發展。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立法目的,在於海洋產業政策統合及海洋產業事務協調之效,進而達到打造優質海洋產業發展環境,並兼顧環境永續利用。(圖/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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