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法》三讀!明年開徵碳費 公民團體籲儘速制訂碳費子法

▲▼立法院院會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三讀 立委合影。(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為提升因應氣候變遷,達成永續發展目標,《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今(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公民團體肯定2050淨零排放目標、公正轉型、低碳飲食入法,雖然部分部會權責明訂,但缺財政部與衛福部,而為了使2024年可順利開徵碳費,呼籲環保署盡速制訂碳費子法,並在今年第一季籌組費率審議會,提出未來碳費徵收規劃,確保碳費費率與用途均具有減量效力。

環保署推出行政院版《氣候變遷因應法》,經過2年討論、協商,今天完成修法,包括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臺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正義基金會、綠色和平基金會等公民團體,今天傍晚發表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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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中肯定2050淨零排放目標、公正轉型、低碳飲食入法,並明訂部分部會權責明訂,將有助於避免過往氣候治理各單位互踢皮球的狀態,但條文缺乏「財政部」主責綠色稅制、「衛福部」主責氣候變遷下的國民身心與公衛風險管理,是一大遺憾。

公民團體指出,在氣候治理上,確定由行政院永續會作為台灣氣候治理的統籌機關,這讓人擔憂,需要立即改革,同時要強化地方治理,公家機關帶頭增強氣候治理能力,也呼籲中央建立與地方共同協力的機制,強化推動會的職權。

至於眾所關切的碳費政策,公民團體表示,雖然新增費率審議會,但詳細費率與用途均須由相關子法訂定,目前仍缺乏實質的費率有效性原則,是這次修法中一大遺珠,而為了讓2024年可開徵碳費,呼籲環保署應盡速制訂碳費子法,提供費率與減碳能力關係的科學研究,並需載明如何每年公開碳費基金的預算編列狀況與執行績效報告,以及如何依台灣減碳進程調升費率以符合淨零路徑,並在今年第一季籌組費率審議會,提出未來碳費徵收規劃,確保碳費費率與用途均具有減量效力。

環保署則表示,法案的通過,對外明確展現我國邁向淨零排放目標決心,對內則是建構更為韌性的氣候法制基礎,且將2050淨零入法,確立部會權責,也增列公正轉型,將不遺落任何人。

環保署指出,將於半年內提出相關子法,包括修正盤查登錄作業、查驗認證機構管理、碳費徵收及費率、自主減量計畫、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等,將盡速與各界研商討論,同時依據本次修法精神廣徵各界意見;各項子法訂定前,環保署將先召開相關法規說明會議,讓產業界充分暸解本次修法內容及未來運作規劃,在邁進淨零目標時更能促進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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