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的無聲立法:當永續揭露從自願走向強制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專訪。(圖/記者湯興漢攝)

▲永續資訊品質參差不齊、缺乏可比較性問題日益突顯,各國監管機構將正式轉化具法律約束力的強制性規範。(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 林志謙/政大法學院碩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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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法規正式上路之前,資本市場早已展開一場「無聲立法」。透過投資人的資金流向、供應鏈的採購條件、評級機構的標準設定,使得企業永續治理已從過往的品牌妝點,悄然蛻變為攸關生存的核心競爭力。然而,隨著永續資訊品質參差不齊、缺乏可比較性的問題日益突顯,各國監管機構開始將這股市場壓力「硬法化」,從自願性的軟法指引,正式轉化為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強制性規範。

從CSR到ESG:典範轉移的完成

二十年前,企業社會責任(CSR)多半被視為公關部門的工作,一份美麗的年度報告書、幾場慈善活動,便足以滿足社會期望。然而,隨著氣候變遷威脅加劇、全球供應鏈複雜化,投資人對非財務風險的敏銳度急遽提升,一個更為嚴謹的ESG框架應運而生。這不再是企業營運的邊緣議題,而是直接影響融資成本、供應鏈篩選、甚至董事會決策的核心要素。

最明顯的轉變,體現在資本市場的三重壓力。首先是機構投資人的覺醒,全球最大的資產管理公司貝萊德(BlackRock)執行長芬克(Larry Fink)連續多年在致股東信中強調氣候風險,並要求被投資公司提供詳細的永續資訊。聯合國支持的責任投資原則(PRI)簽署方更直接要求投資標的進行ESG揭露,將永續表現與資金取得掛鉤。

其次是全球供應鏈的壓力傳導。蘋果公司要求主要供應商在2030年前實現碳中和,微軟將供應商的ESG績效列為合作的關鍵考量,這種透過採購契約傳導的壓力,有效地將永續規範擴散至數以萬計的上下游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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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則是ESG評級機構的興起。MSCI、Sustainalytics等機構建立了一套外部績效標竿,企業的ESG評級不僅影響其在永續指數中的權重,也成為許多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形成一種無形但強大的同儕競爭壓力。

全球監管的硬法化浪潮

面對資訊品質參差不齊、缺乏可比較性的問題,各國監管機構開始將原本的軟法指引轉化為具備強制力的法律條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於2021年成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並在2023年發布《IFRS S1》與《IFRS S2》,為全球資本市場建立統一的永續揭露基線。S1建立了適用於所有永續議題的總體框架,要求企業依循治理、策略、風險管理及指標與目標四大支柱進行揭露。S2則專門針對氣候議題,強制要求揭露範疇一、二、三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採用行業特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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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則透過《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建立更深化的區域規範,以「雙重重大性」原則要求企業同時衡量財務面與衝擊面的重要性。最新通過的《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更將人權與環境責任延伸至全球價值鏈,一旦違規即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北美各州政府的ESG行動則展現出地方包圍中央的態勢。加州的《氣候企業數據問責法》要求年營收逾10億美元的大型企業揭露全範疇溫室氣體排放量,紐約州通過《氣候變遷超級基金法案》,採用「污染者付費」原則向化石燃料產業收取750億美元資金。這些州級立法的影響力已遠遠超出地理疆界,成為全美企業必須面對的新現實。

台灣的積極追趕與制度挑戰

台灣在這波全球浪潮中並未缺席,並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政策企圖心。《氣候變遷因應法》將2050淨零排放明訂為法定目標,行政院核定的《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更將2030年減碳目標提升至28±2%。金管會發布的《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規劃自2026年起,分三階段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直接採用ISSB的S1、S2準則。

然而,在地化過程並非坦途。台灣的接軌藍圖初期僅強制揭露範疇一、二排放,對範疇三採暫時免除措施,與歐盟CSRD要求完整價值鏈碳盤查存在明顯落差。這種規範差異對台灣企業結構造成放大效應:中小企業占全體企業98.88%,但多缺乏盤查與驗證所需的資金、人力,當國際品牌透過採購契約下放ESG條款時,這些處於價值鏈底端的企業往往只能被動吸收合規成本。

法律責任的根本轉變

最深刻的變革在於法律責任的移轉。金管會預告自2026會計年度起,所有上市櫃公司須將依IFRS S1、S2編製的永續資訊以專章形式納入年報。這意味著永續資訊將受到《證券交易法》的完整規範,董事會面臨的不再只是行政罰鍰,而是潛在的民事求償甚至刑事責任。

根據證交法第20條之1,若永續資訊有重大虛偽或隱匿,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管理階層都將面對投資人的鉅額求償,且採「推定過失」責任。更嚴重的是,相關行為可能觸犯「證券詐欺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申報公告不實罪」(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高額罰金。永續資訊不實不再只是賠錢了事,而是可能讓個人面臨牢獄之災的重罪。

務實轉型進入深水區

全球永續治理正從過往的表面文章轉向更加務實的階段。資本市場的無聲立法已然完成,各國監管框架日趨完善,企業面臨的不再是「是否」參與永續治理的選擇題,而是「如何」有效執行的實作題。

這場轉變的關鍵在於建立「數據驅動」的永續管理體系。企業不能再滿足於定性的宣示,而必須提供可量化、可驗證的績效指標。技術創新將扮演重要角色,從人工智慧輔助的碳盤查,到區塊鏈技術確保供應鏈透明度,都將成為企業提升永續競爭力的關鍵工具。

對企業而言,關鍵在於將永續治理從合規負擔轉化為價值創造的機會。那些能夠提前布局、建立完整永續管理體系的企業,不僅能降低未來的法律風險,更能在綠色金融、永續供應鏈等新興市場中搶得先機。對政府而言,挑戰則在於如何平衡監管力度與市場活力,既要確保資訊品質,又要避免過度的行政負擔扼殺企業創新動能。

永續治理已從自願邁向強制,從軟法走向硬法。對台灣企業而言,這不僅是一場關乎合規的挑戰,更是重新定義企業價值與競爭力的機遇。在全球永續治理的新賽局中,唯有深化內功、提升實質能力,才能在這場不可逆轉的變革中站穩腳跟,甚至化危機為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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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ESG, SDGs, 永續, 資本, 立法, CSR